把坑人的“神药”曹清华胶囊打回原形

2019-06-11 19:29:16 3193

近日,有自媒体报道,一款品牌为“曹清华”的“薏辛除湿止痛胶囊”,因为狂轰乱炸的而成为治疗风湿骨病的“神药”。在曹清华胶囊于市场崛起的同时,其违法广告亦屡屡受到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4月30日《澎湃新闻》)

靠广告宣传起家的曹清华胶囊,与莎普爱思、鸿茅药酒、汇仁肾宝一起,被称为神药界的“四大天王”,不过,随着自媒体不断揭开黑幕,莎普爱思、鸿茅药酒先后走下“神坛”,被打入“冷宫”。

曹清华胶囊,依靠大炮轰炸式的广告,取得了惊人的额,尤其是作为主流消费人群,在夸大疗效、宣传的神药面前,大都会败下阵来,成为任企业宰割的羔羊。正如一位医生在所言:“到国药店买药,目睹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拿着标价1408元的‘曹清华XXXX’,从手帕里颤微微地数着钱准备付账,深深的悲愤与无助感涌上心头……”

曹清华胶囊成为医药界的“长青树”,与违法做虚假广告有着密切关系。2004年10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2004年第四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的通知》,在该通知中曹清华胶囊为出现违法药品广告次数在5次以上的品种之一;2013年12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曝光20家严重违法发布信息网站》,其中,曹清华胶囊导购网售卖薏辛除湿止痛胶囊,名列20家严重违法发布假药信息网站名单榜单。

除了上述两次被曝光,加上2007年5月、2010年4月、2011年12月、2013年1月、2013年7月,曹清华胶囊一共7次因为违法药品广告和成为发布假药信息网站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官网“露脸”。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至今,曹清华胶囊因表示功效的断言、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原因,被全国各省市地区药品监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通报高达上千次。

从2004年首次曝光算起,至今过去将近15载,无数次国家级公开点名上榜,上千次各级地方职能部门的通报,都没有撼动这个“曹天王”,其背后是监管的无力,还是企业手眼通天,抑或没有医治“神药”的处方?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以及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广告法》也明确规定“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乱象须用重典。显然,依据这两部既有法律,应当吊销曹清华胶囊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惟有国家药监部门果断挥动法律利剑,吊销其营业执照,折断这类“神药”的利益链条,才能让不明真相的患者不再深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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