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吃差价”,吃完买家吃卖家

2018-08-29 12:41:38 1222

瞒过双方将高于房主标价8.8万元的房卖给人、卖方去世多年的“老伴”到现场签约……

有群众抱怨说:“不管买房卖房,忽悠,自个儿就被坑了!”

吃掉房价的25%,去世的“老伴”签

哈尔滨市消费者刘女士着急购买房产,但中介人员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避免她与房主见面。直到签订合同时,她偶然发现了房主吕女士的号码,才惊觉自己竟花了39万元购买了房主报价30.2万元的房子,中间被中介吃掉的差价高达8.8万元。

刘女士回忆,最初和她签订合同的是房主的丈夫“王金瑞”,并给自己看了“王金瑞”的。可63岁的吕大娘告诉记者,她的丈夫早在2008年就已过世,而且也不叫“王金瑞”。

“中介工作人员接连带人来看房,每次都叮嘱我不要多说话。我以为是担心买卖双方私下交易,没想到是中介瞒着我们双方吃差价。”吕女士说。

房产中介“吃差价”,吃完买家吃卖家

图/视觉中国

房产中介水有多浑?记者亲历“骗中骗”

不法中介“”到底有哪些?记者近日与消费者戴女士亲历了一次“被坑”过程。

在哈尔滨某经纪咨询有限公司的一家门店,跟着中介人员走了好几户、筋疲力尽的戴女士,终于对最后一套房源有了兴趣。

“这套房型最好,别犹豫了,晚点儿可能就没了”……店员一边接着“正巧”打来“订购”此套房产的,一边催促她赶紧交“抢购”,戴女士也没细看中介提供的几页密密麻麻的买卖合同,就当场签字交纳了1万元定金。

购房前中介给戴女士提供了一份房产证复印件并告知房主为杨老太,委托人郑楠是她的儿媳,因婆婆瘫痪在床,由郑楠代为买卖。但记者调查发现,该房实际已于2017年11月卖给郑楠。杨老太的丈夫说,房产证上确实是自家名字,但房子已经和他们没有关系,郑楠也不是他们儿媳。

显然,中介不仅提供给购房者不实信息,还通过伪造的婆媳关系骗取戴女士信任。由于质疑房源真实性和中介诚信,加之家庭遇到特殊情况,戴女士要求取消交易、返还定金。

几天之间中介人员迅速“翻脸”,房产门店工作人员对戴女士说:“你签了合同,定金不能退,要不是我们压着,房主早就追究你责任了,还得多赔。公司也得索赔你各种费用,不告你就不错了。”

业内人士分析,当前房产交易中存在为避税而不过户的情况,出现了“二房主”,一些“房托”和中介相互勾结,通过隐瞒房屋真实情况、信息造假等招数,蒙骗购房者,赚取倒卖房屋的差价。

据相关部门统计,2017年黑龙江省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十大投诉热点中,房屋中介服务投诉排在第三位。从全国看,中国消费者协会2017年受理的中介服务投诉中,房屋中介投诉占比达到54.20%。

据黑龙江省工商部门等披露,受理的中介服务投诉主要为:一是乱收费,利用消费者不知情收取高额费用;收费后不兑现承诺,或以各种理由拒退相关费用。二是部分中介违规操作,代做资金监管,挪用房款。三是隐瞒房屋真实情况。四是提供虚假房源。

房产中介乱象何时终结

诚信缺失、管理滞后、监管偏弱是当前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亟待迈过的“三道坎”。

一是诚信坎。“眼红了,心就黑了。”哈尔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士佳建议,建立全国性的企业和经纪人诚信档案,对各中介的信用状况予以公示,完善从业人员不良记录和禁入制度,对违规行为严惩。

二是管理坎。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房产中介企业门槛低,只关注员工能否卖出房子,对人品、专业素养等“没什么要求”;行业自律性不够,存在恶性竞争,管理滞后导致服务标准、质量“缩水”。

三是监管坎。哈尔滨市住建委房产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说,刘女士纠纷案发后,他们对房主丈夫等环节进行了调查,但8.8万元差价问题归价格部门主管。业内人士分析表示,“九龙治水”导致监管乏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决不能一“放”了之,亟待形成权责明确的监管问责机制。

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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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汤耗子
    汤耗子2018年8月29日 12:59
    当前中国经济市场三大毒瘤:中介,物业,4S店,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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